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宁静专项整治事情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配合做好2021年“11.9”消防宁静宣传日各项运动,全面提升我校消防宁静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停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校园宁静治理处将联合集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校进行消防宁静专项整治事情,部署如下:
一、建设组织机构
为深入细致做好消防宁静专项整治事情,建设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园宁静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分管消防宁静卖力人以及校安处事情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宁静专项整治事情组织机构;
组 长:李树林
副组长:李凤斌
成 员:马占权 校安处事情人员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分管消防宁静卖力人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11月3日----11月10日
(二)集中检查:
泉山校区:11月11日 白海校区:11月12日
三、检查内容
(一)用电、用气、消防设施
1. 餐厅、图书馆、学生公寓、体育馆、网络中心、盘算机机房、外语学院语音室等场所电源线路排布是否合规,设施设备摆放是否切合消防疏散要求;
2.学生公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流通,是否存放易燃物、化学药品、违规电器,一楼铁护栏是否能够实时打开;
3.餐厅内用电、用气规范情况,油烟罩以及通风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图书馆应急疏散通道是否能够实时打开,电子阅览室、书库、自习室内是否存在用电宁静隐患,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各书库治理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术;
5.各楼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施使用性质,导致耐火品级、宁静疏散、消防设施等设置不切合消防宁静要求;
6.各楼宇安装的防火离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各楼层控电竖井是否用防火质料封堵;
7.校园内是否存在违规在消防高危场所留人住宿,违规在人员集中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在楼内给电动车充电;
8.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流通情况。
(二)宁静治理
1.各部门、二级学院是否明确消防宁静卖力人、责任人及日常治理人职责;
2. 各部门、二级学院是否建设健全逐级消防宁静治理职责,是否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宁静治理制度,是否建设消防宁静应急预案;
3. 各部门、二级学院消防责任人及在岗人员是否加入过学校组织的消防宁静知识培训和灭火实操演练;
4. 各相关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的领取、使用、储存情况是否规范,逐级卖力人及治理人责任是否明确;
5.各部门、二级学院消防宁静知识宣传运动开展情况。
四、事情要求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凭据自查时间、内容要求,形成问题台账及自查陈诉,检查组将凭据问题台账及自查陈诉进行检查、复查事情。
(二)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要害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实时消除种种宁静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工业宁静。
(二)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卖力,高度重视,做好自查事情,且定时、按点在岗配合好检查组检查事情。
(三)校园宁静治理处卖力将最终检查结果形成学校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并督促各部门、二级学院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宁静大检查事情,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宁静责任体系。
(五)各部门、二级学院消防宁静卖力人为被检查部门联系人。
校园宁静治理处联系人白晓龙:电话13847408969
校园宁静治理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