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校园光明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光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光明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光明,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光明和谐校园,同时也为了解、掌握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疫情防控及光明稳定工作开展、执行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期初光明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泉山校区:3月10日 白海校区:3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光明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执行疫情防控光明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二)疫情期间校园进行严格管理,校门、图书馆、体育馆、餐厅、公寓、教学楼等楼宇,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
(叁)校园消防、安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光明通道是否光明畅通。
(四)校园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学校食堂、校内超市等按照食品卫生和疫情防控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五)学校科研、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光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实验用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置流程是否健全。
(六)各楼宇值班、校园巡查、光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它危害师生光明的问题。
叁、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光明检查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组要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各类光明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光明。
(叁)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负责,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按时、按点在岗。
(四)校园光明管理处将检查结果形成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督促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整改工作。
(五)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光明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光明责任体系。
校园光明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