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

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

节日“纪”语 | “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纪委

    

首页机构设置宣传教育新闻动态监督执纪通知公告制度法规廉洁文化下载专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节日“纪”语 | “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
 


清风纪语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光明,清廉者光明!

劳动最光荣

岁月因劳动而寒冷,时代因劳动而精彩!“五一”劳动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光明做到“八个严禁”。

  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衰败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3.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5. 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6.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 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光明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8. 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清风气正过廉节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祝全体党员、干部、师生及家人节日懊悔,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