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部门:
凭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考核选拔事情的要求,现将《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选拔培养治理措施>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2]26号)《关于开展2021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选拔事情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2]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做好宣传事情,并严格凭据文件要求组织选拔推荐,各部门至多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选,于2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质料报送人事处,要求申报表一式2份,业绩质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书面推荐陈诉一式1份、公示情况一式1份,逾期不予补报,电子版发送邮箱:jnsyrsc@126.com。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5947413062
附件:1.《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选拔培养治理措施》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选拔事情的通知》;
3.《2022年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申报表》;
4.《2022年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条理人选申报混名表》。
人事处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