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布时间:2015-05-28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划定》的通知
教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行小视,必须坚决纠正。为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妥人民满意教育,现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划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增强组织领导。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增强领导,精心部署。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运动相结合,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设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事情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2.加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将《划定》要求转到达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实展现今世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鼎力大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运动,提高宽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事情,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视,积极提倡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康健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谢谢之情,引领社会新民俗。
3.强化监视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划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视检查,要抓住重要节沐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结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对《划定》落实的监视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实时通报曝光。要流通和果真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视。教育部统一监视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各地教育部门和下属高校请于秋季开学前将《划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我部教师事情司和驻部监察局。
教育部
2014年7月8日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划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划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加入由学生及家长部署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加入由学生及家长部署支付用度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运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小我私家或亲属肩负的用度。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划定,切实负起治理和监视职责。宽大教师要鼎力大举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果真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